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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国与东盟国家合作参与全球价值链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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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速构建区域价值链体系

新冠疫情冲击迫使由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所主导的产业链和价值链加速向区域价值链转变,中国与东盟国家应积极合作充分利用国际分工由全球性向区域性转移的大趋势,积极发掘扩大区域内市场规模,深化区域内消费领域对接,建立最终需求市场,构建同时符合双方实际需要的供应链和价值链体系,从而推动全产业链的功能升级。

我国与东盟各国要跨越全球价值链“功能分工陷阱”所面临的限制因素就是在高技术含量产品市场的有效需求不足。主要表现为:技术密集型产品由于初期有较高的研发投入,导致其总成本偏高;新的技术迭代周期减少,新的技术产品与企业现有设备往往存在不匹配的现象,因而企业面临的综合成本较高,不利于释放有效市场。

从以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实施更积极的需求侧*策有利于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普遍使用,更快的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因此,双方*府应在医疗、能源、交通等与民生发展息息相关的产业上,加大采购力度与财*资金支持,带头率先应用新技术产品,引导市场有效需求的形成。

相较于其他的地区国家,我国和东南亚地区无论是经济体量还是人口数量,其规模都十分庞大,这意味着该地区拥有超大的市场规模,并且,我国和东盟国家均为“制造大国”,生产体系已较为完备。以上两点不仅是地区特点,更是独有的优势,这样的环境为双方合作构建区域价值链提供了现实基础。

随着RCEP的签署,双方应加大合作力度,推进关税减免等有利措施,将原有的中国东盟区域价值链向更大范围延伸和拓展,为高技术深度中间产品创造了更多的市场需求,推动产业价值链和相关生态体系向更高端发展,最终促使产业发展进入良性循环。

二、加强数字创新领域交流合作

首先,加强两国数字基础设施合作,大力推进区块链、AI技术、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技术的合作,发挥中国—东盟信息港等平台的优势,通过构建中国—东盟智慧城市伙伴关系网络加强与东盟国家在5G网络建设等数字基础设施领域合作。

其次,提高数字经济的战略地位,聚焦技术含量较高的战略性产业,构建支撑数字贸易发展的*策体系。全球产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专业化以及数字化生产网络是全球价值链竞争的新方向。虽然我国和东盟国家已经建立起较为完整的工业体系,但是多个行业仍集中于中低技术领域,没有掌握核心技术。

因此,双方应在明确自身在全球价值链和国际分工中的地位,积极调整自身产业*策,加强双边上下游关联产业的联动互补,对拥有的资源优势重新整合,大力扶持区域内对技术要求较高、在产业链中具有较多环节、综合竞争力较强的战略性产业,以此形成更加专业化的技术优势。

最后,加最后快对高技能水平劳动者的培养,使其能够顺利从事技术密集型或创新型产业,为双方所面临的“功能分工陷阱”提供人力资本支撑。数字贸易主导的全球价值链时代的来临,规模化培养熟练应用数字技术和行业专业技术的复合型高科技人才是发展的必由之路。

第一,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在高校增设数字贸易相关专业或者学院,探索跨学科联合培养的模式,密切联系数字贸易产业发展需要,做到“产学研”一体联合发展。第二,大力引进数字技术、贸易领域的高精尖人才,并做好资金配套、子女教育以及住房补贴等配套设施的支持。完善奖惩机制,同时培养一批数字贸易相关学科带头人以及高水平管理人才。

第三,构建适应数字贸易的科研体系。在高校增设大数据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院等,鼓励建设数字技术研究型企业。

三、加强双边投资质量

根据东道国投资环境灵活选择投资方式。结合东道国区域优势,基于自身的比较优势,集中投资重点区域,加强产业投资,加快产业转移,通过投资促进产业互补,充分发挥空间聚集效应,以点带面带动域内国家协同发展。

对于越南、老挝这样劳动性价比较高的国家,我国应加强对该国基础设施的投资,创造就业机会,为我国产业边际转移找到生存路径;对于泰国、马来西亚等已有一定工业基础的国家,我国应利用自身工业体系相对成熟的优势,帮助其完善工业体系,更深度参与全球价值链生产活动;

对于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缅甸等油气资源丰富的国家,我国用根据自身的需求进行投资,完善油气开采、运输等相关基础设施。与此同时,在吸引东盟投资方面,应结合不同国家针对性招商引资并在本地完善有针对意义的软环境配套设施,形成有地区特色的产业聚集地,从而吸引更多外国直接投资。

四、多维度发力提高中国的价值链地位

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提出的再工业化战略其实质上就是对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进行全方位的战略压制,中国要突破这种困境,必须从全方位多角度共同发力,与周边国家开展有效的合作,才能在新时代稳住并提高自身的全球价值链地位,实现对包围网的突破。

从国家层面来讲,应正视我国嵌入价值链所面临的“低端锁定”困境,认清重构全球价值链路阻且长的现实,扎实推动中国东盟区域价值链以及“一带一路”价值链战略平稳实施,突破欧美国家对中国的技术创新压制、规则压制和市场压制。

在区域合作中,应始终坚持协商共建、开放共享、示范共赢的“三共原则”,充分听取各合作主体的利益诉求,尊重“东盟方式”作为双方深入合作所秉承的重要原则;不排斥美日欧等发达国家与东盟各国在制造业领域的联系,构建开放而非封闭的区域价值链体系,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力量;

中国与东盟的合作成功与否对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国际战略合作有着很强的示范效应,打造一个合作的示范区也有助于RCEP区域价值链的建设。从产业层面来讲,应充分研究中国自身与东盟各国产业结构特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新形势下的产业*策,充分利用东盟各国自身的产业结构的层次性,做好相应的产业对接,有的放矢。

例如,对于新加坡来说,中国应加强与其在生物医药和工业机器人等行业的合作;对于明确希望与中国共建5G网络的马来西亚,中国应加强与其在通信领域、数字经济方面的合作。而在汽车制造领域,泰国拥有相对完整的汽车工业制造体系,中国应利用自身的新能源技术,与泰国就新能源汽车的研发与技术攻关展开深度合作,通过技术改变双方在汽车工业领域的相对弱势地位,弯道超车,打破欧美日对汽车行业的技术垄断。

目前,中国的比亚迪、北汽新能源等品牌已经进入东南亚市场,我国应积极做好相关“走出去”车企的服务工作,大力支持其与泰国合作建立研发基地,助力其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大展宏图。

对于菲律宾、越南以及老柬缅等工业基础薄弱的国家,我们应加强对当地基础设施的建设,开发水力资源,修桥铺路,投资建厂,将中国相对落后的产能进行转移,在帮助其参与全球价值链活动的同时,将本国的资源和精力更多转向高科技、高附加值行业,实现价值链地位的攀升。

从企业层面来讲,国家应培养并扶持拥有高端科技的制造业企业,鼓励其重视自主研发,保护其免受来自欧美国家的打压,鼓励其积极前往东盟国家开拓市场渠道,从生产和销售两端同时发力,打造拥有国际视野的民族跨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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